第一阶段 伤后 1-2 周。此期骨折已经进行了适当的手法或牵引复位,并已实施了石膏等外固定措施,受伤局部肿胀正逐渐消退,骨折端血肿逐渐吸收。但是,肿胀和血肿吸收的过程也正是纤维瘢痕和粘连形成的过程;同时,肢体的消肿也会影响外固定的可靠性,容易导致骨折的再移位,需要及时更换外固定,必要时还需要进行再次复位。
这一期康复的主要目的,是在不影响骨折复位的前提下,通过康复治疗增加局部血液循环,促进肿胀消退,预防肌肉萎缩,减少或防止粘连和纤维化的形成。具体方式主要有抬高患肢、冰敷、骨折远端的向心性按摩和主动活动。主动活动是极其重要的康复治疗措施,一般可采用被固定区域肌肉的等长收缩活动,即肌肉收缩不会引起肢体的运动,骨折部位的上、下关节应固定不动。肌肉收缩应有节奏地缓慢进行,可从轻度收缩开始,无痛时逐渐增加用力程度,直至最大力量收缩,每次收缩持续数秒钟,然后放松,再重复训练,每小时可训练 5-10 分钟。有些病人在刚开始锻炼时,难以掌握练习动作,可以先在健侧肢体进行试练,待熟练后在健侧的帮助下对患侧进行试练。主动活动的具体动作,根据骨折部位而异,上肢骨折可做握拳、伸指和提肩举臂动作,但不能进行前臂的旋转活动,并且徐同时保持腕和肘关节不动;当手部骨折被固定时,必须加强手掌和手指各关节的屈伸活动,并做两手虎口的对撑动作,以防虎口挛缩;股骨骨折只进行骨四头肌的舒缩和踝关节的跖屈背伸活动,髋和膝关节保持不动;脊柱屈曲型骨折,可进行头、双肘和两足五点支撑的过伸活动。中老年人关节挛缩倾向很大,更应特别加强主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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