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 伤后 2 周至骨折临床愈合约至伤后 2-3 个月。此期局部肿胀已经消退,疼痛消失,软组织的损伤已逐步趋于修复,骨折端日趋稳定,而外固定仍未拆除。
这一期康复目的首先是巩固第一阶段的成效,其次是减轻肌肉的进一步萎缩,并增加血液循环促进骨折愈合。训练方式除继续进行患肢肌肉的等长收缩和未固定关节的伸屈活动外,还可在健肢或治疗师的帮助下,逐步开始骨折局部上、下关节的石膏内活动,以及与骨折移位相反方向的活动,并可编制体操开始体育疗法。上肢骨折如全身情况许可,原则上不应卧床;下肢骨折必须卧床休息时,应尽量缩短卧床时间。卧床期间应加强护理,并实施床上保健操,以防止全身性并发症的发生。
另外,也可用红外线或各种透热疗法促进消肿;用断续直流电或中频电流刺激预防肌萎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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