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采用比较多的诊断标准是1966年制定的纽约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腰背疼痛至少持续3个月,运动时缓解;腰椎前屈、后仰、侧弯三个方向活动受限;第 4肋间隙水平测量胸廓呼气与吸气活动度差值小于2.5厘米;再加骶髂关节的特异性改变即可诊断
强直性脊柱炎。这个标准比较严格,不能诊断早期强直性脊柱炎。为了能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使病情得到控制而不发展到比较严重的程度,在临床上还要结合病人的家族史,HLA—B27是否阳性,有无肌腱端附着点部位的疼痛进行综合分析。一个有经验的医生应该在尚未出现典型骶髂关节改变时,即能做出大致的诊断并及早对疾病实施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