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研究结果提示脊髓损伤的关键时刻是在受伤的1h内,如能减压,可导致电生理功能恢复。除实验研究外,Bohlman及其同事对严重脊髓损伤患者进行晚期前路减压,并进行远期跟踪随访。1973~1983年,对60例颈椎损伤伴四肢瘫痪患者进行晚期前路减压。减压的平均时间是在伤后14.3个月,通过减压.支配上肢的神经根功能得到进一步恢复。52例进行了2~15年的随访。至少有两个神经根平面功能得到恢复的有8例,一个神经根平面功能有恢复的有18例,肌肉运动功能增加2级的6例,用肌肉功能双级评分法,肌力增强6倍。因此,经前路减压后,神经功能有恢复并上肢功能有改善的占73%。在同一时期,对58例伴有不完全性颈脊髓损伤患进行了晚期前路减压,从受伤到减压时的平均时间为12.8个月,56例获2~16年随访,36例在支配腿的远端脊髓运动功能恢复;28例成为功能性下床活动者或活动状况得到改善。在未行减压之前,仅有6例通过帮助才能站起来。39例在上肢有1个或1个以上神经根平面功能恢复。病程超过12个月的患者进行减压反而影响神经功能的恢复。因此,我们认为,前路减压与融合即使是在晚期进行,接近82%不完全性运动瘫痪患者,上肢神经根和远脊髓端的下肢功能会有进一步恢复。
Bohlman和其他学者报道了214例上位胸椎损伤伴截瘫的患者,其中184例为完全性脊髓损伤,34例为不完全性损伤。伴有不完全性脊髓损伤者30例,得到2~20年的随访。5例没有经手术治疗的不完全性损伤患者中,2例为枪击伤,1例为匕首伤。3例恢复为能下地活动,2例不能下床活动。有17例不完全性损伤者经椎板切除术治疗,没有1例完全恢复,重要的是有8例有神经功能损失增重或成为完全性脊髓损伤者。经胸廓前入路减压8例不完全性损伤患者(其中3例曾作椎板切除术无效者),不用辅助支具能走路的有5例,带着支具能走的1例,另1例有部分运动功能恢复,但不能下床活动。由此可见,椎板切除术对上位胸椎损伤不完全性瘫痪者应视为禁忌证,经胸廓前入路减压和融合能给神经功能恢复提供最好机会。
184例脊髓完全性损伤患者,任何手术方式都没有促使神经功能恢复。
McAfee,Bohlman和Yuan报道经腹膜外途径对创伤性胸腰椎骨折伴不完全性脊髓损伤进行前路减压。对1973~1981年间的70例患者进行研究,48例随访2~8.6年,手术时间均在受伤的1年内进行。结果没有一例有任何神经损伤加重。在42例伴有大部分运动功能损害的患者中,有37例肌力至少增加1级,30例术前由于股四头肌和腘绳肌无力不能行走的患者,术后能独立行走。令人惊奇的是,32例伴脊髓圆锥损伤有直肠和畴胱功能障碍者,术后12例患者膀胱功能恢复。从这一研究结果看,胸腰椎损伤经前路椎管减压,神经恢复程度比文献报道那些没进行减压的要优良得多。Larson和Tels-man分别报道的椎管减压和固定术后,也有上述相似的结果发现。
不完全性脊髓损伤患者有可能存在骨折块和椎间盘碎片压迫脊髓,这些机械因素妨碍了神经功能的最佳恢复。一经确诊存在有机械性压迫,就适应进行前路椎管减压。因此,总体而言.对那些可经前路减压和融合解除的急慢性脊髓压迫患者进行评估就显得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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