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经过治疗,硬性下疳出现后4-6周会逐渐消失,经过9周后会出现第Ⅱ期梅毒症状,如淋巴结肿大、关节痛、肝病、梅毒红疹等病变。即使未经治疗,Ⅱ期梅毒症状也会逐渐消失,但会有1/3的患者发展成Ⅲ期梅毒,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的永久性损害。
梅毒是一种可以治愈的疾病,尤其是早期梅毒。诊治越早越好,治疗一般需20天左右,治疗后,还需第3个月做1次梅毒血清学检查,连续检查1年,第2年后,每半年检查1次,共检查2年。
孕妇患梅毒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的血液循环中,发生先天性梅毒即胎传梅毒。在妊娠16周前,血中的梅毒螺旋体不能穿过胎盘的滋养层,故胎儿不受感染,在妊娠16周后,胎盘滋养层萎缩,特别是妊娠24周时基本消失,梅毒螺旋体可穿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传染胎儿,因此,胎儿梅毒螺旋体感染大多数发生在妊娠24周以后。梅毒螺旋体经胎盘进入胎儿后,在其内脏及各种组织中大量增殖,使重要器官发生损伤,可引起流产、死胎。胎儿也可在分娩时经产道感染,发生Ⅰ期梅毒病变,也可引起新生儿暴发性脓毒血症,严重者可致死亡,或者儿童期无症状,但感染持续存在而到青春前期表现为Ⅲ期梅毒,都称为先天性梅毒。
母体梅毒感染各个时期,均可在妊娠期间传给胎儿,但以患第Ⅰ期和第Ⅱ期梅毒母亲的传播更多见。患梅毒,尤其是早期梅毒的妇女,妊娠后几乎百分之百要发生流产或死胎儿,出生后患先天性梅毒。所以,患病妇女必须坚持2-3年的随访,检查结果正常,完全治愈后才能妊娠,这样不至于贻害后代。梅毒患者不会终身免疫,虽然治愈仍会再被感染必须立即给予治疗。先天性梅毒在宫内经过药物充分治疗后,胎儿的预后良好,但可能遗留下感染的痕迹。治疗过晚,病情严重的患儿可能发生死亡。
淋病
淋病是最早发现的疾病,也是最常见的性传播疾病之一,目前淋病的发病率明显增加,其发病率是梅毒的5-10倍。淋病是由淋病双球菌引起的化脓性感染。潜伏期约2-10天,平均3.5天。但身体虚弱、性生活过度、酗酒者潜伏期缩短,应用抗生素者潜伏期可延长。性接触为淋病的主要传播方式。有研究表明,女性患病80%以上是由于与男性感染者性交传染的。淋病双球菌比较娇嫩,离开人体后不易生长,在干燥的环境中数小时内即可死亡。一般消毒剂或肥皂液均能使其迅速死亡。但也有报道,在湿润毛巾或脓液中,淋病双球菌可存活24小时,因此也可能经污染的衣裤、被褥、浴盆、马桶圈、床上用品等间接感染,但间接感染者极少。男性患淋病后症状较重,可出现尿急、尿频、尿痛、尿道口红肿,有脓性分泌物,阴囊下坠感,前列腺炎症状等,甚至有全身反应。女性患者以年轻妇女或生育期妇女为多,感染后多数无症状,直到出现严重病变或新生儿淋病患者时,才被发现。
男性感染淋病后,淋球菌通过菌毛吸附于精子上,通过性生活,淋球菌随精子上行引起孕妇感染,造成子宫内膜炎、绒毛膜羊膜炎,引起流产。孕妇宫颈感染淋球菌后,可使胎膜的脆性增加,容易发生胎膜早破、羊膜腔感染、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早产,甚至直接威胁胎儿的生命。严重的宫内感染引起胎儿宫内死亡,即使成活的新生儿,也可能发生新生儿肺炎、败血症等。
分娩过程中新生儿通过母亲的产道,尤其是宫颈感染淋球菌后,易引起新生儿淋菌性眼结膜炎,可发生角膜溃疡、白斑或穿孔,甚至发生虹膜睫状体炎,病变严重及疤痕形成者可致失明。产后母婴间密切接触,可使婴儿发生淋菌性外阴炎、阴道炎、尿道炎等。如感染淋病的妇女行人工流产、术后极易发生子宫内膜炎、输卵管炎、盆腔炎,可导致不孕。由于女性感染淋病多数无病症,孕妇也是如此,为预防和治疗淋病,应在妊娠期间对母亲进行常规产前筛查。
尖锐湿疣
尖锐湿疣是由人乳头瘤病毒感染引起的生殖器性疣,占我国性传播疾病的第二位。人乳头瘤病毒亚临床感染较多,在人群中约占1%-3%,这些人几乎无临床症状。尖锐湿疣主要通过性交传播,也可经母婴传播及一般性接触传播。
妊娠期由于母体的生理变化,免疫功能受到抑制,易感染人乳头瘤病毒,感染后由于体内激素的作用,病毒
DNA复制活跃,尖锐温室疣容易变大。如果湿疣长在阴道壁上,数量多,疣体很大,阴道弹性就会降低,造成分娩困难。分娩损伤的疣体可引起大出血。疣体中易寄生细菌,通过宫颈可上行感染,导致羊膜绒毛炎或胎盘炎症,也可引起产后会阴伤口感染,影响会阴伤口的愈合。
人乳头瘤病毒可通过孕妇血行经胎盘、羊水感染胎儿或在分娩时胎儿吞咽含人乳头瘤病毒的羊水、血及分泌物而感染。胎儿感染人乳头瘤病毒可引起幼儿喉乳头瘤,说明人乳头瘤病毒可以母婴传播。但是一般认为人乳头瘤病毒毒性较低,感染乳头瘤病毒的孕妇所生的婴幼儿得呼吸道感染的危险较小。
无症状和无病状的人乳头瘤病毒感染不需治疗。妊娠期间尖锐湿疣虽然可能自行消失,但仍应积极治疗。妊娠期尖锐湿疣患者的分娩方式,主要依据产科情况而定,只有巨大的型疣阻塞阴道,产道梗阻时,才有剖产的指征。引起尖锐湿疣的人乳头瘤病毒主要引起皮肤、粘膜的感染,或有害感染或产时感染,因其毒性低,感染婴幼儿的机会少,因此,孕妇患尖锐湿疣并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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