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目的:
(1)清除所有结核病变组织,除去隐藏在其中的结核菌;(2)改善病灶区域的血液供应;(3)增强局部组织修复力;(4)提高病灶内抗结核药物的浓度,增强抗痨效果;(5)防止病灶内的毒素吸收。
手术适应证:
(1)任何部位的骨关节结核,有明显坏死骨及较大脓肿不易自行吸收者;(2)有窦道经久不愈者;(3)单纯滑膜结核、单纯骨型结核或早期全关节结核经药物治疗未能控制,为保护关节功能应及时手术;(4)脊柱结核合并有截瘫者。
手术禁忌证有:
(1)病人年龄过大或过小,不能耐受较大手术者;(2)病人有其他脏器活动性结核病变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手术者;(3)病人全身中毒症状严重,抗结核药物效果不佳或产生耐药性者。
但上述禁忌证②③只是相对禁忌证。
术前准备:
进行病灶清除术时.应做好术前准各:
(1)抗结核药物至少要在术前应用2周,要观察一般情况和血沉是否好转,如果2周仍未好转,可能是药物不敏感,还要推迟手术,以防止术后病变扩散。
(2)积极增强体质,鼓励截瘫或脊柱不稳定的病人抬头、扩胸、深呼吸和上肢运动。
增加心肺的适应能力和上肢肌力,贫血病人还应将血红蛋白提高到10g/(1l以上,营养不良者应积极补充,纠正低蛋白血症;(3)对凝血功能较差的病人,应在术前给予维生素K和安络血等药物;(4)做好详细的影像学检查,明确坏死骨的数目、大小、界限,术者做到心中有数;(5)因混合感染而体温升高的病人,不宜较大范围的病灶清除手术,应先引流脓液,控制混合感染,等急性炎症消退,病人体力恢复后,再做病灶清除手术,术前做药物敏感试验,术前7天开始给予敏感抗生素;(6)对患肢肌肉痉挛,关节屈曲挛缩严重者,需先行皮肤牵引;手术操作的注意事项:
(1)病灶清除术,必须有充分地暴露,切口长度要适当,位置要准确,切口深入时,减少分层游离,骨膜剥离不宜太多,以免破坏血运,影响愈合。
(2)仔细确定病变部位,彻底清除坏死骨、脓肿、干酪样物,尤其死骨形态、数目均要与影像检查核对无误;(3)病灶清除过程中手法要轻柔,避免盲目搔刮,损伤深处的血管及神经;(4)病灶清除时要消灭死腔,注意止血,防止血肿形成;(5)手术结束时,局部应用抗生素,以防止切口感染,除非死腔较大,一般伤口不必引流。
术后处理:
(1)病灶清除后,继续采取全身治疗,抗结核治疗1年以上;(2)定期复查病灶恢复情况,以及血沉、肝功能等指标;(3)预防结核复发及手术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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