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不连又称为骨折不愈合,是指在某些条件影响下,骨折后骨折端愈合功能停止,骨折端已形成假关节,假关节或骨折端再吸收、萎缩,使骨折间隙加大,不经进一步处理就不会愈合的病症。一旦发生骨不连,可能造成病人肢体的永久性残废。
骨折不愈合是骨科的常见并发症,多发生于中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股骨颈、股骨干、胫骨及踝关节骨折,是骨不连经常发生的部位。
如果骨折后骨折处有异常活动,不论如何长久的固定也无法使它连接。X线片显示骨折端髓腔封闭,骨端膨大,或骨折间隙加大,临床就诊断为骨折不愈合(骨不连)。
骨不连的原因可分为三类:
1、全身性因素:病人的代谢和营养状况、一般健康状况和活动情况,激素、药物、年龄、性别、人种、营养和其他因素等,例如患者营养不良,体质虚弱或伴随其他消耗性疾病,或术后过早负重活动,或功能锻炼方法不正确等。最近有报道吸烟也可以引起骨不连。
2、技术性因素:主要是由于治疗方法不当引起的。
①、感染使骨折端坏死以及营养血管闭塞,破坏骨痂形成的正常进程,骨质吸收或形成死骨,导致骨不连。
②、治疗不当使骨折端分离;不能消除骨折端不利的异常活动及应力;肌肉收缩力使骨折断端间隙增大,如尺骨鹰嘴骨折,膑骨骨折等。开放性粉碎性骨折清创时过多地去除碎骨片造成骨缺损;骨折间隙嵌有软组织。
③、严重开放性骨折造成软组织损伤,影响骨折端血运,骨不连发生率也较高,可达5%~17%。手术切开复位,因骨膜剥离过多,骨不连发生率可高于闭合复位的4倍。传统的坚强内固定和一期愈合与应力遮挡,钢板下的血运破坏发生率较高,易发生坚强内固定后的骨吸收以及拆除内固定物后的再骨折。
3、生物学因素
有时治疗方法是得当的,骨不连接是由于生物学过程异常造成的,包括骨痂形成障碍、骨痂钙化障碍、异常分化、骨改建塑形异常。
骨折后的软、硬组织损伤具有促进正常骨愈合的作用,称为区域性加速现象(RAP)。临床上某些疾病可使RAP低下,包括糖尿病、合并周围神经损伤、各种原因引起的区域性主要感觉丧失、二磷酸中毒、严重放射性损伤和营养不良等。
有些患者有一项上述因素即可发生骨折愈合缓慢甚至不愈合,最终导致骨不连。更多见的是一个患者身上可能有上述两个以上因素同时存在,因此导致了骨不连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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