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由何种具体原因所致的创伤,因其基本特点一致,故麻醉的选择当依似行手术之要求,又必须根据麻醉医师掌握麻醉技术的熟练程度,及设备条件,伤情具体变化而定,事实上难做强行规定,本节只做原则性讨论。
一、颅脑伤麻醉清醒伤员,呼吸循环尚未受到严重影响者,手术可于局部麻醉下完成。昏迷伤员仅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加强换气功能,多可满足手术要求。颅压降低后可使昏迷渐恢复,可酌情给予安定或Y一羟基丁酸钠等镇静药物。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可于局麻下完成。躁动及不能接受局麻患者需行全麻。术中应用电灼者,力避燃烧性麻醉剂,宜选用静脉复合麻醉。硫喷妥钠既有脑保护作用,又可获良好镇静,可与其它镇痛药间断交替使用。呼吸道须绝对通畅,麻醉力求平稳,以防脑压增高。
二、颌面伤的麻醉爆炸、烧伤及车祸等颌面伤,多致面部软组织变形、缺损及下颌骨错位,使伤员张口困难,舌根后坠,口咽分泌旺盛,引起呼吸道通气障碍。合作患者,手术可于神经阻滞及局麻下完成。也可于针剌远端穴位配合少量镇痛药进行手术。但对伤情较重,手术时间冗长或呼吸道难以管理者,常需全麻。安全的办法应先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而后给以静脉复合麻醉,其中以东莨菪碱静脉复合较好,因可减少呼吸道分泌物,并多不需肌肉松弛剂。
三、胸部伤的麻醉胸部伤多有呼吸功能不足,呼吸道内分泌物及积血之潴留和血气胸等,常可导致呼吸衰竭,应及时进行气管插管。有张力性气胸及血胸存在时,应尽快行闭式引流,这样常可速使呼吸衰竭好转。在此基础上,根据手术给予适当的麻醉,因术中多用电灼止血,一般以静脉复合麻醉较好,可免燃烧爆炸之危险,由于伤情不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多发性肋骨骨折,胸廓变形,呼吸时胸廓呈浮动状,宜在正压呼吸下将肋骨固定或牵引,否则一般吸氧难以改善呼吸功能不足。
(2)支气管伤除应首先行闭式引流外,应选用支气管插管,便于术中修补支气管并防止大量漏气,难以使肺膨胀,为避免患侧分泌物及血流入对侧。可选用双腔支气管导管。如Carlens氏双腔导管或white氏右侧双腔支气管导管等。
(3)膈肌破裂,因腹腔脏器常嵌入胸腔,压迫胸内器官,影响循环功能,故施行人工呼吸,压力不宜过大,术前并应送入鼻胃管行胃肠减压。
四、腹部伤麻醉若一般伤情稳定,多可于硬膜外麻醉下完成,而硬膜外麻醉也是我国腹部手术首选麻醉方法之一。但伴有休克、内出血及骨盆及脊柱伤者,必须考虑其周身情况,此时多选浅乙醚麻醉加肌松剂,或静脉复合麻醉。实质脏器破裂新鲜内出血,应注意血液回收及再利用。麻醉引导前置入胃管,对防止误吸较其它伤尤为重要。
五、四肢伤麻醉一般上肢伤以臂丛神经阻滞为主,根据患者情况,可适当给予镇静、镇痛药。下肢伤以脊椎麻醉或硬膜外阻滞麻醉较被普遍采用。下肢神经干阻滞,虽有人推荐,但由于作用时有不全,仍未破广泛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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