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正骨复位的要求标准:
(1)解剖对位:骨折之畸形和移位完全纠正,恢复骨的解剖学形态。解剖对位,可使折端稳定,便于早期练功,骨折愈合快i功能恢复好。对每个骨折都应争取达到解剖对位。
(2)功能对位:骨折整复后,某种移位虽未完全纠正,但骨折在此位置愈合后,肢体功能恢复满意,不影响生活和一般生产劳动,即谓功能对位。究竟对位到什么程度才合乎功能对位要求,在不同部位的骨折,不同的年龄、职业等,各有不同的要求。例如,老年人,虽因骨折对位较差而骨折愈合后对其生活并无多大影响。然而对于年轻之舞蹈演员,或体育运动员,骨折之功能对位则要求很高,对位不良,往往影响其功能。再如关节部的骨折,对位要求较高。长骨干的骨折,如上肢骨折主要要求灵活,虽有轻度成角或侧方移位,对肢体功能影响亦甚微。
若经一定的努力,很难达到解剖对位的骨折,应尽力争取达到与其相适应的功能对位。
6.正骨复位时的注意事项:
(1)要怀着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作好病人的思想工作,树立其战胜疾病的坚强信念,取得病人的密切配合。
(2)整复时切忌使用暴力。拔伸牵引须徐徐用力,恰到好处,勿太过或不及。不得施用猛力。整复时着力部位要准确,用力之方向、大小,都应根据病情而定。不得用手指在伤处搓来蹭去,增加软组织损伤,而于骨折无益。
(3)手法操作过程中,注意力要集中。仔细体会手下的感觉,观察伤处外形的变化,注意病人的反应,以判断手法的效果,并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正骨复位最好能一次达到满意之结果。多次反复地整复,往往加重局部软组织的损伤,肿胀更加严重,再复位即难成功,而且尚有造成骨折愈合迟延或关节强硬之可能。
(5)对于身体甚为衰弱,有其他严重疾病,多处复杂骨折,身体较弱之孕妇等,正骨复位时应特别慎重。若感复位有困难时,即不得免强行事。宁可暂缓复位,或大体改善骨折移位状况,待采取一定积极措施,条件较成熟时,再设法弥补。不应只顾局部,不顾整体。
(二)妥善地夹缚固定:
1.夹缚固定的意义、形式与作用:所谓妥善地央缚固定,即在整复后,根据骨折的部位、类型等,选择合适的器材,采用恰当的夹缚固定形式,以有效地保持骨折断端整复后的良好位置,而不妨碍正常关节和肢体的运动,不因固定而产生并发症或后遗症,要使病人舒适,能够耐受,给骨折的迅速愈合和肢体功能的尽快恢复创造有利条件。
目前我们在治疗骨折中,所采用的夹缚固定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各种小夹板固定。
(2)绷带与胶布固定。
(3)各种持续牵引固定。
(4)石膏固定。
(5)手术内固定。
采用何种形式的固定,应根据骨折的部位,类型,稳定程度,个体差异而选择。目前临床最常用者为各种形式的小夹板固定。
较好的夹缚固定应当有下列之作用:
(1)保持伤肢于一定恰当的位置,使骨折部位处于相对的稳定状态,给骨折的修复创造条件。
(2)保持整复后的效果,避免骨折部位承受有害的伤力,防止骨折移位倾向和骨折再移位。
(3)为早期练功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4)对整复后的残留畸形,起到某种辅助纠正作用。
(5)保护伤处,减轻疼痛,避免增加新的损伤。
传统中医或单纯西医的夹缚固定方法,都不能起到上述较好的作用,唯有贯彻中西医结合的方针,取长补短,才能取得治疗骨折的较好效果。下面重点介绍各种形式的小夹板固定法。
| 请填入下列资料(标示“*”必填写) |
| 点击下面图标可将本文加入您的网摘或网络收藏夹,方便下次阅读,也可与他人共同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