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放性骨折的急症处理要点遇有开放性骨折,都应视为紧急情况,应按急症迅速处理。
(一)尽早施行清创术:清创术越早越好,只要全身及局部情况允许,应尽快施术,以保证达到清创的目的。一般认为在伤后6~8小时之内的伤口为污染阶段,为清创术的最好时机,若超过此时间,伤口的细菌已开始繁殖,进入深层,则不易达到清创目的。
但也应视伤口情况而定,若伤口较为清洁,全身情况良好,有适宜的抗菌消炎条件,伤后24小时以内者,
也可施行清创术。
先给予适当而有效的麻醉,将患肢置于适当的位置,术者常规洗手,戴手套,将伤口用消毒纱布覆盖,外露之骨折端切忌还纳,伤口周围剃毛,用汽油或乙醚擦去油污,再用软毛刷蘸肥皂水洗涤伤口周围皮肤,反复数次,然后以消毒纱布擦干皮肤,更换手套,揭去伤口的纱布,用3%双氧水冲洗伤口,再用大量灭菌生理盐水冲洗,擦干皮肤。伤口周围皮肤用2%碘酊和75%的酒精(或1%新洁尔灭)消毒.铺盖无菌巾。以利刀沿伤口边缘切除已挫灭和不整齐的皮缘(约1~2毫米),手部的皮肤尽量不切除。切除已挫灭和污染的皮下组织、肌肉、筋膜等,并将所有异物彻底清除。必要时扩大创口,不使有创腔存留,以除去深部污物,并便于止血。然后,以灭菌生理盐水彻底冲洗。
(二)骨折端的处理:除去与软组织完全脱离的小骨片,较大的骨片和仍与软组织连接的骨片应予保留,用咬骨钳将骨折断端咬除少许,骨髓腔刮除深约1厘米左右,以减少感染可能。应用手法将骨折端复位,是否使用内固定,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宜作内固定,若伤口较清洁,时间短,清创彻底,抗菌药充足,或须处理更重要的损伤,也可将骨折端作内固定。若不作内固定,则于复位后,保持对位,待伤口缝合后,采用可靠的外固定。
(三)其他组织损伤的处理:中、小血管损伤,一般均可结扎止血,小出血点用止血钳止血即可。大血管损伤,有造成肢体坏死可能者,应予修补和吻合。神经干的损伤,应将其污染的断端切除少许,行对端缝合,若不能缝合时,将断端固定在周围组织上,以便尔后修补(原则上应尽量一期吻合)。挫灭之肌腱应切除,横断之肌腱,若情况许可,应予修复缝合,不宜缝合者,可用丝线将断端固定于周围组织,以便伤口愈合后修复时寻找。
(四)皮肤伤口的处理:经清创后的伤口,大多数都可作一期缝合,一般不必放引流条。如果污染较重,时间较长,清创不甚彻底,皮肤张力过大,或其他条件不允许者,不宜缝合或简单缝合并放置引流条。将伤口内松松填入大黄软膏③油纱布,消毒纱布覆盖包扎,待延期缝合或二期缝合,或伤口自行愈合。
(五)清创后处理:立即肌注破伤风抗毒素1500单位,给予有效抗菌素以防感染。
患肢用石膏托板固定,以便于搬运或用持续牵引法维持,待伤口愈合后,即可作一般闭合性骨折处理。在伤口愈合前,除极小的开放性骨折外,一般不宜用小夹板外固定。密切注意观察病情。内服化瘀消肿预防感染中药,如清心药④之类。
【附】开放性骨折感染的处理开放性骨折感染,出现伤口周围红,肿,热,痛,伤口化脓,全身发热等一般化脓性感染症状,应尽量设法控制炎症的发展和蔓延。防止骨髓炎的形成,除应用有效抗菌素外,可内服五味消毒饮⑤,伤口换药用黄连膏⑥或解毒生肌膏⑦。腐烂组织及脓液过多者,情况允许时,可用解毒洗药⑧熏洗。
若发现特殊感染,如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采取紧急有效措施,中西医结合,进行隔离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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