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晕厥与休克的处理要点:
(一)晕厥的处理:晕厥采取以下救护措施,一般即可很快恢复。
1.患者平卧,保持安静。除非必要,不得轻易搬动患者,待情况允许后,再按病情运送。
2.给饮热开水或热茶。
3.冷季要保暖,热季要防暑。
4.给止痛、镇静剂。
5.可针刺人中、十宣、内关、百会等穴。
6.血压有下降趋势者,可用升压药物。
7:患肢应予简单而有效的临时固定。
8.若有伤口出血,暂以干净敷料覆盖,加压包扎止血。较大之动脉出血用指压法或上止血带。
(二)休克的处理:一旦发生休克,应尽速急救。
1.兴奋中枢。可用中枢兴奋剂,亦可针刺人中、十宣等穴。
2.维持呼吸机能,保持呼吸道通畅,输入氧气,必要时予以气管切开,甚至人工呼吸.
3.补充血容量,输液或输血。如高渗糖、右旋糖酐、血浆、全血。输入液量,应充分补足血容量。
4.加强循环机能,提高血压,重度休克,可用50%葡萄糖60~80毫升加麻黄素15毫克,迅速静脉注入。若血压降至80毫米汞柱以下持续不升,心搏无力者,在补足血容量的前提下,应用血管加压药物。
5.情况允许时,可服独参汤①(见附方,下同)或参附汤②。
6.如伤口大出血,应迅速止血。止血时最好用气压止血带,大血管损伤不超过2小时或有重要脏器损伤者,应在纠正休克后迅速手术治疗。
7.重新调整体内环境,提高机体应激能力,而促进休克恢复。成人可静脉滴入氢化可的松200~400毫克/日。
总之,在抢救休克时,必须分秒必争,积极采取一切措施,同时要针对发生或加重休克的原因,进行治疗,方可奏效。
二、一般骨折的急症处理对一般闭合性骨折的急症患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一)伤肢临时固定:用木板,竹板、竹竿或木棍等,扎缚于患肢,固定范围至少超过受伤部位上下两个关节,或将伤肢与健肢捆在一起,或捆在躯干上。这样可以防止骨折的错动,减轻疼痛和减少额外损伤
(二)止痛与镇静:可服祛痛片。重者可注射度冷丁;精神紧张,烦躁不安者,可肌注鲁米那钠。
(三)及时处理合并症:如有严重合并症,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如移位骨折端压迫动脉;血肿过大或外固定物过紧,阻碍血运;移位骨折端或外固定物压迫神经干等。
(四)严格执行搬运原则;对于骨折病人的搬运,原则上不得因为搬运而引起剧痛,或使骨折移位错动,或重复受伤机理,或增加新的损伤。将伤员送至医院检查床,放射科,手术室,病房等的过程中,要针对病情采用恰当的搬运方法。如胸腰椎压缩骨折病人,应使患者保持躯干伸直位,由数人搬抬。
若搬运不得法,使脊柱屈曲或扭转,则有可能造成脊髓损伤的严重后果。
(五)密切注意观察病情:对于较重的闭合性骨折,必须密切注意发生晕厥或休克的可能性。较严重的闭合性骨折,由予内出血可导致休克。这一潜在的致休克因素,往往易被忽视。这是因为对闭合性骨折的大量内出血,往往估计不足的缘故。凡遇到骨盆、股骨、多发性骨折等,均应密切注意内出血而造成继发性休克的可能性。
至于身体素衰,或有慢性内脏疾患的伤员,更应注意因骨折而可能诱发其他变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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