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尽早治疗。根据前述脊髓损伤的病理改变,治疗应是愈早愈好,伤后8小时内是黄金时期,24小时内为急性期。
(2)整复骨折脱位。使脊髓减压并稳定脊柱。骨折块或脱位椎压迫脊髓,应尽早整复骨折脱位恢复椎管矢状径,则脊髓减压。存在椎体骨折块、椎体后上角或椎间盘突出压 迫脊髓者,需行前方减压。
(3)治疗脊髓损伤。Ⅲ级以下不全损伤,无需特殊治疗。完全损伤与Ⅰ、Ⅱ级不全瘫,由于脊髓伤后出血、水肿及许多继发损伤改变,需要进行治疗,才能争取恢复机会。
(4)预防和治疗并发症。包括呼吸系、泌尿系及压疮等并发症。
(5)功能重建及康复。主要为截瘫手及上肢的功能重建和排尿功能重建。


| 请填入下列资料(标示“*”必填写) |
| 点击下面图标可将本文加入您的网摘或网络收藏夹,方便下次阅读,也可与他人共同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