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后发热一般由瘀血、邪毒及血虚所致。
瘀血发热:伤后组织受损,离经之血瘀滞体内,壅遏积聚,郁而发热。瘀血的轻重程度不同,发热的持续时间也不相同,一般从第二天开始发热,最长不超过2周,伴随瘀血症状(肿胀、疼痛)的消减而消减。其特点是“温无寒热”。体温不超过38.5℃,患者本身无特殊冷或热的感觉。瘀血热个别亦出现自觉发热,而体温不高或呈脉症不一致的现象。《金匮要略》说:“病人如热状,烦满,口干燥而渴,其脉反无热,此为阴伏,是瘀血也。”
感受邪毒发热:外力侵袭人体,皮肤破损后,污浊之物染触伤口,而致外邪侵入机体,可出现发热;或内有积毒,又遇外伤,内外合邪而发热t或因伤后血瘀气滞,经络壅塞。
积聚成痈而发热。不论感受何种邪毒发热,初期均表现为外感证,即发热、恶寒、头痛、全身不适、苔白微黄、脉浮数。若发热进一步发展,可出现壮热、口渴、出汗、烦躁、苔黄厚、脉洪大等里实证。此时病势顺转则脓肿破溃,发热渐退;若逆转可持续高热,导致毒邪攻心,昏厥而危及生命。
血虚发热:创伤早期,因亡血可导致阴血亏虚,阴不能制阳,虚阳外越而成血虚发热,临床常表现为日晡潮热,倦怠喜卧,面色无华,脉虚细等症状。损伤后期,若出现潮热自汗、舌体瘦无苔、边尖嫩红,此为血虚阳浮,精髓亏耗而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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